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外资企业的清算组怎么成立
释义
    一、外资企业清算组怎么成立企业进行清算,应当由企业权力机构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委员会应由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应当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至少由3人组成,其成员由企业权力机构在企业权力机构成员中选任或者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担任。清算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企业权力机构任命。经企业权力机构同意,清算委员会可以聘请工作人员办理清算的具体事务。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规定,企业不能自行组织清算委员会进行清算或者依照普通清算的规定进行清算出现严重障碍的,由外商投资企业的权力机构向企业审批机关申请进行特别清算,由企业审批机关按特别程序组织人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二、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的职权
    (一)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二)公告未知债权人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企业未了结的业务;
    (四)提出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
    (五)清缴所欠税款;
    (六)清理债权、债务;
    (七)处理企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
    (八)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间,接受企业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主管机关的监督,监督机关可以派员参加企业清算委员会关于清算工作的会议等方式行使监督权。
    三、外资企业更换清算组人员的情形外商投资企业在清算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应当更换清算委员会成员:
    (一)清算委员会成员有违法行为;
    (二)债权人正确理由的请求;
    (三)清算委员会成员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
    四、外资企业清算组成立的法律依据《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进行清算,应当由企业权力机构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当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成立。第九条规定:清算委员会至少由三人组成,其成员由企业权力机构在企业权力机构成员中选任或者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担任。第十二条规定:清算委员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提出的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的清算方案,须经企业权力机构确认后,报企业审批机关备案。第二十二条规定:清算委员会对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或者盘亏、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或者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收入或者损失等,应当书面向企业权力机构说明原因、提出证明并计入清算损益。第三十二条规定:清算报告经企业权力机构确认后,报企业审批机关备案。第三十八条规定:清算委员会可以召集企业权力机构会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中外合作者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联合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副主任。合作企业设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按照合作企业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18: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