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都想要孩子怎么判? |
释义 | 离婚都想要孩子根据孩子的意愿,还有就是双方当事人的经济能力,抚养能力来进行不同的判断。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 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 离婚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哪一方可以提供孩子的教育环境、生活环境比较好的,就可以判给哪一方。当然,也可以自动放弃抚养权,并表示会支付对方抚养费。 如果对方同意,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孩子有对方抚养,支付抚养费就可以了。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只能由法院依对小孩成长发育有利的原则确定小孩归谁抚养。 一、离婚后可否协议轮流抚养孩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案件时,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孩子究竟与谁共同生活,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无倾向性意见,那么,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同时,在孩子与一方共同生活期间,另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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