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还在还贷款可以迁户口吗 |
释义 | 房子还在还贷款可以迁户口。贷款没还完跟迁户口没关系,因此即使贷款没有还完,也是可以迁户口的。农村迁户口到城市的,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一、办理流程: 1、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义务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停止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指导签署意见,报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2、县(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审批权限内的申请,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议,作出批准决议的,同时签发《准迁证》,对审批权限外的申请,加具审核意见后.上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3、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接到上报资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议,作出批准的决议的,同时签发《准迁证》; 4、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议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5、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关注销户口; 6、迁入地公安派安派出所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二、需要携带的资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的房产证或银行按揭购房凭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书,房地产买卖中心咨询注销表; 3、自建住宅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土地运用证或疆土部门有关证明、规划答应证、施工答应证; 4、申请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5、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不含省内迁移,如带亲属入户须证明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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