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社保补缴政策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可以补缴养老保险的人群: 第一种:是那种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也包括计划内长期的临时工,或者城镇户籍的临时工,没有参保或者中断缴费的人群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第二种:是那种因开除、除名、刑满释放后无公职等原因的职工没有参保或者中断缴费的人群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第三种:是那种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而且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群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因此,也并是不所有人都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了。如果前期没有进行养老金的缴纳,那么只能选择延长缴纳费用的时间,直到缴纳时间满足15年为止,否则是不能领取养老金的。 如果是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缴费用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如果是以个人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8%的比例为参保人员计入或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二、不允许补缴养老保险的情况: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或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5.国家及市规定的不允许补缴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能否一次性补缴,可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看 经审可补缴的可持参保人持户籍本、身份证、个人档案到市行政审批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窗口申请办理。 这是现行的养老社保补缴政策,较过去有所调整,如今并不是所有人都能一次性补缴而获得养老金,另外,养老金的发放金额与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和年限是成正比的,交的多,时间久,就可以在养老金发放时多获得一些,因此,在能够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就尽自己的能力别中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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