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合同期限最久为多长 |
释义 |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关于保证期限的规定强调保证期间的重要性。保证期间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这一期间不会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法律分析 在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中,规定了保证期限的重要性。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这一期间不会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 2、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因此,保证合同期限由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保证期间的基本类别 保证期间因其产生方式不同,可分为约定期间,催告期间和法律推定期间三种。 1、所谓的约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的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证期间,通称之为定期保证期间。如“合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保证期间……”。 2、催告保证期间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或无效的情况下,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不催告债权人对主债务人行使诉讼上的权利而确立的合理期限。 3、法律推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确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任意性规范加以补正,即依法律规定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一定时期为保证期间。如《民法典》法律推定保证期间为6个月,始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于6个月届满之日。 三、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应当从债务清偿期届满时起算,不宜将保证期限订得早于或等于债务履行期。 2、不宜将保证期间规定得无限期的延长。 结语 保证期限是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中的重要规定,对于债权人与保证人的权利义务具有重要意义。在合同中,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此外,保证期间还分为约定期间、催告期间和法律推定期间三种。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约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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