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超市购物放在存储柜属于保管,保管人负责保管和归还物品。除非有另外约定或习惯,否则寄存人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时,应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 法律分析 超市购物将物品放在储存柜被视为保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当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时,视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因此,超市购物将物品放在储存柜中,被视为保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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