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西藏什么情况不能享受住房补贴 |
释义 | (一)享受租赁住房补贴家庭因购置了私有住房(含在异地有私房)、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使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二)家庭收入超过当地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标准的;(三)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四)不如实或不及时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六)从事非法活动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西藏自治区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除《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自治区建设厅等部门〈西藏自治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07〕32号)文件规定的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租赁住房补贴资格并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一)享受租赁住房补贴家庭因购置了私有住房(含在异地有私房)、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使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 (二)家庭收入超过当地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标准的; (三)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四)不如实或不及时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 (六)从事非法活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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