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案财物管理问题如下: 1、登记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在日常办案中,抓获犯罪嫌疑人时,办案民警的注意力大多集中在现场人员身上:警力不足时,可能只顾控制人,不能详细关注现场物品;警力充裕时,可能因没明确分工,也容易忽略现场物品的登记问题; 2、保管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按规定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涉案物品由治安部门保管,待案件处理完毕后再统一处置、销毁; 3、处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主要就是涉案财物处置不及时。案件办结后,对应当发还案件当事人财物的,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前,没有及时主动发还,尤其是对应当退还原主但原主不明的涉案财物,不及时公告处理,长期滞留办案单位。 涉案财物管理措施如下: 1、抓好教育培训,提高重视程度。涉案财物管理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办案民警要消除怕_嗦嫌麻烦的思想,按照规定办好每起案件,登记好每件涉案物品; 2、抓好重点环节,确保有序管理。办案民警在日常办案中要明确分工,既要控制好涉案人员,制作好笔录材料,也要登记全涉案财物和随身物品,按照法定的权限、程序、范围和时限,对涉案财物进行扣押、追缴、调取、登记等; 3、抓好机制建设,规范监督管理。要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有效落实职能部门、办案单位工作责任,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流程化、常态化。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 第四条 公安机关管理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调换、截留、坐支、损毁、擅自处理涉案财物。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涉案财物,应当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