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编的解释(一)》等。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