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的,若已满十六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未满十六周岁,不负刑事责任,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客观: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