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教育法制监督,有广狭两义。广义泛指各类国家机关及各政党、社会团体、组织和人民群众对教育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活动。以监督的主体为标准,可划分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