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抢救车为急救专用,应放置于急救室固定区域,并有明显的固定标识,不得放置杂物,应备齐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抢救车物品一览表,标识清晰规范。 2、抢救车物品要求定位、定量、定专人、定期检查、消毒、无过期失效药品及物品;急救药品及物品完好率达100%。 3、抢救车采用上锁及封条管理,抢救车钥匙定位存放,班班交接,封条执行双签名,注明日期及责任人。 4、急用抢救车凡消耗药品、物品,原则上当班补充到位,如遇特殊情况交接班并记录,经双人核对后方可封存。 5、建立科内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车内物品、药品、标识并记录,科室负责人每周检查1次并记录,护士长每月检查1次并记录。 6、护理部定期抽查抢救车药品、物品完好率及管理情况,并建立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督促改进。 7、抢救完毕要进行评价和总结,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抢救技术水平。 8、对科内人员进行急救药品、物品定位“盲拿”考核,做到准确率100%,每月对抢救车全面管理进行考核,并上报护理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