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证前需要准备哪些事项?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结婚领证所需准备物品以及结婚和离婚的相关规定。结婚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离婚后,再次结婚登记需要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分析 结婚领证所需准备物品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无配偶且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结婚,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一、离婚再婚登记需要什么? 离婚后,再次结婚登记需要证件有: 1、本人的户口簿; 2、本人的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二婚需要离婚证么 二婚结婚需要离婚证的。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登记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有效护照,以及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无配偶的签字声明等材料。而离婚证时证明本人无配偶的重要材料之一。 三、外地人办结婚证没有户口本可以办吗 没有户口本外地人不可以领结婚证。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出示相应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没有户口本可以回当地的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居民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语 结婚领证所需准备物品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无配偶且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结婚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离婚后,再次结婚登记需要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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