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改装车辆扣多少分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进行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以及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代号等行为。否则,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被公安交管部门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并依法处2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超过规定时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进行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以及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代号等行为。 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2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超过规定时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 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因此,你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因此,你的违法处罚时间和缴纳款时间要看是否在下一个清分日期之前办结,才能确定具体扣分记录在哪个记分周期内。 扣分记录不清除是指即便违章处理完毕,扣分记录仍旧会保留在驾驶证记录内;也就是说每个计分周期的扣分记录都会一直保留在驾驶证记录内备查;只是到期归零重新累计。 拓展延伸 根据所给的标题,我们可以得知这是一道关于记分周期和罚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记分周期内记分累计达到12分以上的,应当依法参加记分考试。而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记分周期内未达到12分,但罚款未缴纳,则记分将转入下一周期。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则应当依法参加记分考试。而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记分周期内未达到12分,但罚款已缴纳,则记分不会转入下一周期。 因此,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记分周期内未达到12分,但罚款已缴纳的机动车驾驶人,其记分不会转入下一周期。 结语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进行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以及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代号等行为。否则,驾驶非法改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被依法扣留车辆,收缴非法装置,并依法处200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助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超过规定时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驾驶证;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罚款、拘留等处罚。此外,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因此,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扣分记录不清除是指即便违章处理完毕,扣分记录仍旧会保留在驾驶证记录内;也就是说每个计分周期的扣分记录都会一直保留在驾驶证记录内备查;只是到期归零重新累计。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标牌。领取时应当确认表格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五)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领取表之日起三日内核发校车标牌。对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核对行驶证上记载的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对不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五十九条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申请人交验机动车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查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审核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属于专用校车的,还应当查验校车外观标识。审查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四)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五)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教育行政部门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向教育行政部门回复意见,但申请人未按规定交验机动车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四条 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发生变化的,经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领取校车标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