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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的交易该如何进行
释义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一、哪些二手房禁止买卖
    下列二手房禁止买卖: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7、列入动拆迁范围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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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