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担保有效期是多久 |
释义 | 借款担保人保证有效期,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借贷担保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和对方签订担保合同之后,只要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效的那么签订之后即会成立,但是成立并不代表生效,这个要依据办理担保的方式来确定生效的情况。 二、贷款担保人 一般来说,住房贷款是购房者、开发商与贷款银行共同办理、按月归还本息、具有一定归还年限的贷款形式。担保人一般要求为国家公务人员,但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基本不大。因为购房人预交款一般为30%,开发商与银行在办理贷款手续时,银行一般要求与开发商签订一份房屋回购协议,若购房者违约不履行还贷义务,开发商须先行向贷款银行履行还贷义务,然后追诉购房者履行还贷义务,购房者如无力支付,开发商将对房屋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款项若不足以贷款额度,而购房者又出现无力支付等其他缘由时,担保人就得承担相应的(即所贷款额-拍卖款=差额)连带责任。不过这种情况实际上一般不会出现。这就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担保了,担保分为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还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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