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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应该如何办?暂住证
释义
    暂住证,又可成为“居住证”。
    暂住证的办理流程为:
    1、申请人需准备好个人的相关资料,例如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或者租房协议、房产证明的复印件等资料;
    2、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由相关人员带领至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如果是暂住在居民家中的,则由其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本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其委托的管理站申领暂住证即可;
    如果是暂住在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厂的,则通常需要所在单位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然后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如果是暂住在出租房的,则需要由房东携带租赁合同,带领申请人至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办暂住证明应当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开具回执。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交通事故赔偿后还能报工伤吗?
    工伤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赔偿后可以申请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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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5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