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定义及区别 |
释义 |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在性质、效力、时间、成立条件、主体和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差异。转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法律分析 1、性质和效力不同。 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 3、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而代位继承只是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拓展延伸 继承与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与实际案例分析 继承与代位继承是法律领域中常用的概念,它们在财产继承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继承是指当一人去世后,其财产权利和义务由其继承人继承的过程。代位继承则是指在继承人去世前,其继承权利已经产生,但未行使的情况下,由其继承人代为继承的情形。这两种继承方式在适用范围上有所不同,继承适用于正常的继承情况,而代位继承适用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情况。在实际案例中,例如当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前去世,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通过对适用范围和实际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继承与代位继承的概念。 结语 继承与代位继承是法律领域中重要的概念,它们在财产继承方面有着不同的性质、效力、时间和主体等方面的差异。继承适用于正常的继承情况,而代位继承适用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情况。通过对其适用范围和实际案例的分析,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两种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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