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继承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转继承的使用范围和条件是: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之后并且在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并且有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一、遗产继承权利主体能分几类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此外,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遗嘱放弃部分可不可以代位继承 遗嘱放弃部分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之前,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子女的年轻一代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又称间接继承。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于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在被继承人身上死亡。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的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这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让继承; 4、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年轻一代直系血亲。被继承人的子女、养育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承人的子女的生子女、养育子女和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代位继承的限制; 5、被继承人必须有继承权。如果继承人的年轻一代继承人没有代位血亲继承权,则代位血亲不得到继承人的劳动能力。但代位继承人在没有生命来源的情况下,或者可以适当分担更多的义务。 三、去世的人是否有继承权? 去世的人没有继承权,但是民法典有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被继承人去世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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