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时的债权债务一般是可以转给其他公司的,但在某些情形下可能有一些限制。公司在存续期间转让债权一般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公司濒临破产,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公司转让债权的条件如果有损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可能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 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 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 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 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 放弃债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