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条件 |
释义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 一、公积金还完多久能再次贷款 公积金还完六个月能再次贷款。 1、在还清公积金的前六个月包括结清都没有使用公积金的话,可以第一次公积金贷款提前还完后,能马上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2、若在结清时或是结清的前6个月使用过公积金,必须在结清后再间隔6个月才能再申请贷款。 二、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个人不负担营业税。 岳阳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已停缴或欠缴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在未恢复正常汇缴前不能申请贷款;办理过支取手续的,须补齐支取部分方可申请贷款。 (2)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如果申请人及配偶信用记录有连续6个月或累计10个月不良记录,不能申请贷款。 (3)两年内在本市范围合法购买自住住房,已付清30%以上购房款,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集体土地、划拨用地不能办理。 (4)以购买的住房作为抵押。 (5)符合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5、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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