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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天水环城高速几时开工?
释义
    法律分析:S03天水绕城高速公路是支撑天水建设综合交通枢纽的重大项目,是《甘肃省省道网规划(2013—2030年)》新调整的6个地级市绕城高速公路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由北绕城麦积段和南绕城秦州段组成,建成后将真正实现平绵高速、连霍高速、十天高速和静天高速四条高速公路在天水互联互通,形成快速连接甘陕川三省的高速大通道,对于完善西部地区高速公路网络结构,优化陇东南区域高速公路之间的交通组织,推动城际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缓解连霍高速、天平高速、十天高速车辆过境天水城区交通压力,全面提升天水通达通畅能力和承载服务功能,辐射带动陇东南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市交通运输局要督促指导设计单位,根据咨询单位和专家意见抓紧修改完善项目初步设计,按程序尽快报批。市直相关部门和两区政府要全力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全面推进各项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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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7:5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