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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转让经过担保人同意吗
释义
    转让债务应当经担保人同意,未经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对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包括哪些原因
    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原因如下:
    1、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2、债权人转让全部或部分债权,未通知担保人的,转让对担保人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二、在哪些情形下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合同解除后担保人的责任
    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责任与合同被解除后的法律责任不同。
    《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合同部分,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采取恢复原状等补救措施,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因此,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当事人承担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合同解除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承担的责任为前提,并以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为限。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就解除的,担保债权没有发生,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主合同是因债权人的责任而解除的,债务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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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