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遗嘱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关于遗嘱的新规定主要包括: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增加了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的方式、承认遗嘱信托的合法性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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