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带上旧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换证流程: 1、带上旧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进行人像采集,确认; 3、接到派出所领证通知后,带上申请手续和领取凭证核验指纹(办理后会给你这两个材料)前往领取。 复印身份证注意事项: 1.身份证复印件用完不要随意丢弃,而是要对其进行标注,防止因不法分子冒用造成财产损失; 2.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要做标注,最好使用蓝色或黑色标记; 3.标注要注明身份证的用途,可写“仅可使用一次、再复印无效”等语句; 4.标注分三行写,末尾画横线,要压住身份证部分内容。 中国公民在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中国未满16周岁公民,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凡申报换领、补领新证的,需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