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吉林市购房补贴2021最新规定
释义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住房补贴是由单位单方面给予员工的资助,不需员工个人从工资中作扣缴。在目前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员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工资及积蓄在内的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的支持来解决。
    住房补贴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员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员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员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企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员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员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员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员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员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2021购房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员工,在员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员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员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员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法律依据】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员工购房补贴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购房补贴资金是指在京中央单位按照《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无房或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员工发放一次性补贴、按月补贴、差额补贴和级差补贴的专项资金。第四条 购房补贴资金通过划转原国家预算内在京中央单位住房建设资金、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的收人和原各单位自筹的建房资金解决。
    第六条
    在京中央单位向员工发放购房补贴,首先用本单位住房基金和原国家预算内划转的住房建设资金安排解决。不足部分,经财政部审核,由中央财政给予补助,从中央财政购房补贴支出预算安排。第十条 在京中央单位应将中央财政拨付的购房补贴资金纳入单位住房基金,与本单位自筹购房补贴资金一并统筹安排用于发放员工购房补贴。在职员工按月补贴存入员工在银行设立的购房补贴资金专户;离退休员工的一次性补贴和未达标差额补贴。由所在单位直接发放给员工个人;在职员工的一次性补贴、未达标差额补贴和级差补贴存入员工在银行设立的购房补贴资金专户,在职员工购房时直按划转到售房单位账户,支付员工购房款。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8 0:4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