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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中属于哪些违约情形
释义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
    1、不能履行,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延迟履行,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不完全履行,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
    4、拒绝履行,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
    一、延期交房可以要求赔偿吗
    在合同约定了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情形下,延期交房有赔偿。即使没有约定,当事人应对方延期交房遭受损失的,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违约不会被判刑。付不起违约金属于民事案件,不会坐牢;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不要求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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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4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