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商品七天内无条件退货的国家法律规定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在购买商品后的七天内无条件退货。条件包括: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的商品。但特定商品如定制品、易腐品、拆封的音像制品等除外。退货商品应完好,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其他退换货情况,往返运费由买家承担。 法律分析 国家有法律规定购买商品七天内无条件可以退货吗??国家有法律规定购买商品七天内无条件可以退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和第25条中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七天内无条件退货: 1、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2、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 3、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 4、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拓展资料:“7天无理由退换货”指商家按照公示规则的规定对其已购特定商品进行退换货。具体为,以签收日后的第二天零时起计算时间,满168小时为7天):1、买家在收到货品后因不满意货品希望退换货的时;2、因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所有邮费必须卖家承担,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质量问题的界定为货品破损或残缺。3、退换货要求具备商品收到时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购买物品被洗过、人为破坏或标牌拆卸的不予退换;所有预定或订制特殊尺码的不予退换;成人用品等特殊物品一旦拆封或使用不得退换。4、非商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应由买家承担往返运费。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和第25条,符合特定条件的商品可以在购买后七天内无条件退货。这些条件包括: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没有国家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的商品。退货、更换、修理所产生的必要费用由经营者承担。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七日内退货时无需说明理由,但某些特殊商品除外。退回商品应保持完好,经营者应在收到退回商品后七日内返还商品价款。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除非另有约定。以上是对退货政策的解释,请大家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六十一条 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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