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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想要申请笔迹鉴定吗?快来了解申请程序!
释义
    本文介绍了申请笔迹鉴定的程序,并详细解释了综合评断的方法和重要性,强调了对差异点和符合点的评断的重要性,最后指出笔迹鉴定是一种有效的司法手段,但其真实性需要由具备鉴定资质的司法机关或单位进行确认。
    法律分析
    一、申请笔迹鉴定的申请程序是什么?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二、具体情况
    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异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两者为不同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
    笔迹鉴定既要重视对差异点的评断,也要重视对符合点的评断,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确定差异点属于非本质的性质以后,就贸然做出肯定同一结论是不科学的。符合点也有本质的符合和非本质的符合之分,如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质量占绝对优势,即构成本质符合性质;如果两者相同特征在数量、质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属于非本质性的符合。经过差异点和符合点的评断,如果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之间,出现了本质符合和非本质差异,或者本质差异与非本质符合的的结果,既可做出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是同一人书写或不是同一人书写的确切结论。
    笔迹鉴定是可以有效的对相关证据的真实性进行检测的一种司法手段,当事人在申请笔迹鉴定时,应当到具备鉴定资质的司法机关或者单位来进行处理,如果笔迹鉴定的真实性不能保证,那么是不可以形成法律效力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结语
    笔迹鉴定程序包括申请、质证、鉴定、异议和重新鉴定。综合评断是对笔迹特征进行科学分析,确定符合点和差异点的性质,从而做出结论。评断时要重视差异点和符合点,不能片面肯定或否定。如果出现本质符合和非本质差异,可得出确切结论。笔迹鉴定是一种有效的司法手段,需由具备鉴定资质的机关或单位处理,真实性保证才具法律效力。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并预交鉴定费用。逾期不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的,视为放弃申请。
    对需要鉴定的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待证事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未经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的根据。
    经人民法院准许,鉴定人可以调取证据、勘验物证和现场、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八十二条 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询问鉴定人、勘验人。
    询问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用威胁、侮辱等不适当的言语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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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2:0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