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原法人对变更之日以前签发的事项负责,变更后,现法人对公司以后的事项负责。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变更后的法人因为已经于曾担任的公司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其不再享有作为该公司法人所用的权利。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