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只要父亲的户籍地的对口学校愿意接收当事人的子女转学籍借读,就是可以的; 1、否则只能在孩子的户籍地就近入学; 2、或者当事人进行户口夫妻投靠子女户口随迁后,再在父亲的户籍地就读; 3、当事人具体应先咨询配偶户籍地的学校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