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没领证离婚要退彩礼么 |
释义 | 没领结婚证双方就不存在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如果双方分手彩礼需要退还,不过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则用于共同生活所消耗的彩礼不需要退还。 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同居生活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双方之间的关系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离婚彩礼一般不需要退还;除非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此时双方离婚需要退还彩礼,不过如果彩礼已经全部用于共同生活消耗掉的,则不需要退还。 一、解除婚约时如何办理彩礼 解除婚约之后,订婚彩礼应当返还给男方,如果双方已经同居生活的,则用于共同生活所消耗掉的部分不需要返还,但需要返还剩余的部分。 《民法典》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最终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应当返还。 彩礼其实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所附条件就是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解除了婚约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则所附条件没有成立,赠与自然就可以撤销,所以彩礼应当返还。 二、彩礼钱有哪些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很多人就抓住了关于“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点为由,谣传关于2021年禁止彩礼。其实这是错误的理解,国家只是禁止天价彩礼。 彩礼是中国的传统婚嫁习俗,女儿愿意嫁人,男方随风俗给彩礼,只要双方商量一致,达成共识,就不是借婚姻索取财物。 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彩礼的规定,主要是在退还彩礼等规范化政策,让彩礼更人性化,避免农村家庭因彩礼而返贫,并没有禁止收受彩礼的强制性规定。 符合以下的三种情况,男方可以向女方索要已经支付的彩礼: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 (3)男方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 女方可不予退还彩礼的情形: (1)双方未登记结婚但是同居两年以上。 (2)双方未登记结婚,同居也不满两年,但孕有子女。 (3)女方接受的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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