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售后维修产生的物业费归责任方负担,若责任方难以确定,则应由维修方承担。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物权人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物权物。物权人有权要求他人不侵犯其物权,有权要求国家保护其物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物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当物权物与他人的财产构成合并,物权人在取回物权物、查封、扣押、拍卖、变卖时,有权优先受偿。 3.《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赔偿。 4.《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后,应当向服务对象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用按照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推行程序等规定收取。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消费者享有将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标准的商品或者服务,退货、换货或者要求修理、重作、减价或者退款等权利。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以上法律依据,可以得出结论,售后维修产生的物业费由责任方承担,若责任方难以确定,则由维修方承担。同时,消费者也有权利向物业服务企业要求退货、换货、修理、重作、减价或者退款等权利,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