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生效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借条的生效条件是出借人履行其义务借款人收到实际借款的时候,如果是通过现金的方式,则是借款人收到现金的时候生效,如果是通过网上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则是借款到达借款人账户的时候生效。 一、借贷一方辩称自己不是实际借款人的如何认定 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其主体双方都是特定的,债权人的权利原则上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此条款确立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即合同只对合同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具体到此借款纠纷来说,谁在出具的欠条上签字谁就是当事人,不论实际收款人是谁。如果名义借款人辩称借款未实际交付,为查明案件事实,法院就应在确定名义借款人为被告的情形下,将实际收款人追加为当事人,只有实际收款人能证明借款人委托其收款的事由,才能查清借款事实,免除其还款责任。而这里所要探讨的则是存在出借人所明知的实际借款人的情形。 二、借据的有效起诉时间是多少年 借据的有效起诉时间是三年。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三年。如果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 规范的书写借条应该做到以下方面: 1、由借款人手写借条全文并签字,不要打印; 2、借条内容表述准确,不要产生歧义; 3、要求写清借款时间、借款用途、利息约定、还款期限; 4、贷款人交付钱款时,尽量不要现金交付,尤其是大额借款,要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进行,且对方的户名和借款人一致; 5、如对方信用或还款能力欠佳,可要求提供担保或保证人。 如果双方需约定事项较多,可在书写借条同时签订借款合同,进行详细约定。 三、借条怎么写是合法有效的? 1、标题要表明条剧的性质,标题与正文不留空行表明借款目的。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赌债、分手费等)抗辩。出借方式。最好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出借人。姓名全名,且应与身份证记载一致,姓名可重名,但身份证号唯一。借款金额。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应同时写明,避免串改。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借贷利率划定了“两线三区”,“两线三区”的第一根线就是年利率未超24的(月利率未超过2的),属于司法保护区第二条线是年利率36以上的(月利率未超过3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属于无效区。年利率24_36(月利率2_3)之间是自然债务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经支付的,法院也不保护。尽量采用年月百分比的方式表述。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借款期限明确,借期也应大写。管辖法院。建议约定为出借人户籍所在或经常居住地有管辖权的法院2、借款人的姓名应全名并附上身份证号,同时捺印借条上出借人签不签字不重要,但借款人必须签名捺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