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小事故,车子无大碍能正常移动的 1、打开双闪,将车转移到紧急停车带 打开双闪,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双方将车辆转移到紧急停车带上,并在距车辆来车方向150米以上的位置放置三角警示牌。 2、责任不明确的尽快拍照,撤至安全区 责任划分不明确的,打开双闪灯后尽快拍照留存证据,然后双方将车辆转移至紧急停车带,并在距车辆150米以上的位置放置三角警示牌。然后报警,把你的情况一说,按交警的指示操作就好。 3、要确保人身安全,撤至安全区域 不要逗留在车内或车辆周围,事故车内人员应第一时间疏散至安全处。更不要围观看热闹,赶紧保命要紧。 4、交换信息,到就近处理点找交警处理 双方交换电话号码,驾驶证、行驶证,互相拍下照片,随后快速驶离现场,到就近快速处理点找交警处理。 二、事故严重,车子无法移动 开双闪并及时摆放三角警示牌,碰到这种情况,应该第一时间打开汽车的双闪,还应在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外放置三角警示牌,车上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后,报警等待救援。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