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注册公司的流程一般为:1.确定公司类型、名字等,然后去工商局现场进行核准。2.核名通过后,应当提交相关材料。3.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等文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其费用的规定为:核名免费、开验资户免费、验资报告:0-500元以及工商执照免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