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关于非法人组织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编总则中第四节都是关于 非法人组织 的法律规定,包含了非法人组织的设立、解散、债务承担、清算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三条: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 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零五条: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第一百零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条: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第一百零八条:非法人组织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编第三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 二、非法人组织的主体地位 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也具有民事诉讼能力,是既不同于自然人也不同于法人的另一类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只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其在财产和责任上不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三、非法人组织有非营利性的吗 非法人组织有非营利性的,党、政、军机关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但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进行业务活动的办事机构;依法领有《筹建许可证》的筹建企业中的筹备机构,如筹备处、筹建委员会、筹建指挥部,等等;按照《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行规定》由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经批准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上述非法人组织都是具有公益性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