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对其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有权在合同成立前对被保险人进行健康状况审查。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或隐瞒重要信息,保险公司有权拒赔。但如果被保险人能够证明其未在投保时隐瞒疾病信息,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十八条:“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疾病史等情况,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进行健康检查或者提供健康证明。” 2.《保险法》第一百零一条:“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时已如实告知其患有某种疾病,保险公司未在合同中予以排除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疾病为由拒绝保险金的给付。” 综上所述,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自己患有急性肝炎,而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