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以“不如实告知”为由拒赔肝炎,是否违反了保险合同原则?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肝炎的理由是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自己的疾病史,从而导致保险合同成立时存在信息不对称。然而,保险合同原则是合同法中的重要原则之一,保险公司应当充分说明保险责任及免责条款,而非以信息不对称为由拒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保险人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明确告知保险费、保险责任及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以“不如实告知”为由拒赔肝炎,违反了保险合同原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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