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肝硬化患者购买重疾险时是否需要提供健康证明或诊断报告?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有权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健康告知。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疾病已经诊断出来并且被医生证明,保险公司就不能因此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有权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健康告知。 2.《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资料应当与其业务需要相适应,不得超出必要的范围。 4.《保险法》第七十二条: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疾病已经诊断出来并被医生证明的,保险人就不能因此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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