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生子女证书已经36年了,孩子的名字写错了,可以改吗? |
释义 | 变更姓名的办理条件和流程:先用出生证明的名字上户口,再去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姓名。办理条件包括有充分理由(不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接受劳动教养者)以及正当理由,如冠夫姓妇女去掉夫姓、僧人还俗改名等。提交材料包括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单位或学校的同意变更证明。办理流程为户籍窗口受理、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然后在受理地户籍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法律分析 必须先用出生证明的名字上户口,然后再去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姓名。办理条件: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变更姓名正当理由通常是指: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原则上,领了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办理姓名变更的。提交材料:1、已按要求填写的法律依据:《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办理流程: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结语 合法有效的姓名变更需要先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过调查、审核和审批程序后,受理地派出所会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一般情况下,变更姓名的正当理由包括冠夫姓妇女去掉夫姓、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改名、姓名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等。办理流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单位准许变更证明、学校同意变更证明等。在受理地户籍窗口凭批件即可办理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国家支持老龄科学研究,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六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珍惜老年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优良品德,发挥老年人的专长和作用,保障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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