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存在问题有: 1、设置不足。首先,不起诉附件的适用范围太窄。其次,不起诉附件的适用条件过于简单; 2、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修正案规定了未成年人不起诉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考试期限、适用程序和撤销; 3、缺乏配套机制。虽然修正案规定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调查期间应遵守的规定,但只有四项更一般的义务,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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