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房合同六个月可以写明租赁双方的姓名与联系方式;房屋的位置面积与性质用途;六个月的房租数额与交租的时间方式;为期六个月的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内的维修责任与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