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现将益阳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项目五(汇通电子商务产业基地)项目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批准机关,批准文件,征收土地面积被征收土地单位:益阳市朝阳街道办事处大明资管会、天星桥村、羊舞岭资管会。批准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文件:湘
    (2016)政国土挂字第9号。征地土地总面积:282.0405亩。(其中:益阳市朝阳街道办事处天星桥村119.4735亩;大明资管会143.082亩;羊舞岭资管会19.485亩)。具体位置和范围详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红线图。
    二、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
    (2012)46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资阳区赫山区征地标准的通知》(益政发
    (2013)13号)文件执行。
    三、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1、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益阳市人民政府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2014)政府令1号文件执行。
    2、房屋按期搬家腾地奖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家腾地,并经征拆机构验收合格后支付到位。未按期腾地的,不予奖励。
    四、住房安置途径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按照规划方案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员安置,采取货币安置方式,并按市政府相关文件纳入社会保障安置。
    六、征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采取转账方式付给集体经济组织。地上建(构)筑物补偿费支付给所有权人。
    七、腾地期限。腾地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
    八、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适用、被征收土地的地类和等级的认定、综合地价的适用标准和计算等有异议的,可在本方案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依法申请裁决。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第45条的规定,征地补偿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对阻扰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将依法责令限期腾地,逾期不腾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 3: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