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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想要起诉离婚要带些什么?
释义
    一、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的确定:
    1.级别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原则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地域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起诉离婚的,原则上应到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立案起诉。
    二、起诉离婚的,原告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以及下面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财产清单等,在开庭时再提交也可以);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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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10: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