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有特殊情形的,如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当事人则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