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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食品安全标准的分类
释义
    一、食品安全标准分类有哪些
    食品安全标准分类:
    1.按级别。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 标准、企业标准。当标准化对象相同的不同级别的 标准并存时,下一级标准的要求应严于上一级标准。
    2.按性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按性质可分 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强制性国家标准 GB,国家推荐性标准GB/T。
    3.按内容。分为食品工业基础及相关标准、食 品卫生标准、食品通用检验方法标准、食品产品质量 标准、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等。
    4.按形式。分为文字表达的标准文件、实物标准。
    5.按标准的作用和范围。分为技术标准、管 理标准、工作标准。
    二、食品安全标准由谁起草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标准起草单位的确定应当采用招标或者指定等形式,择优落实。一旦按照标准研制项目确定标准起草单位后,标准研制者应该组成研制小组或者写作组按照标准执行定计划完成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制定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结果及相关的国际标准,也要充分考虑国情,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
    三、食品安全标准内容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其技术机构,应当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
    第二十四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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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3:0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