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女儿可以把户口再迁回娘家? |
释义 | 离婚女儿户口能迁回娘家。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一、离婚分户口需要手续有哪些 这根据离婚的方式不同,有不同的办理手续。如果收诉讼离婚的话,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办理,这就需要事先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然后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二、离婚后户口会自动注销吗 离婚后户口不会自动注销。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发现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户口变更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申请户口变更的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户主。如果通过诉讼离婚,离婚当事人可以持原户口簿和法院判决,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书、分户、立户的规定办理。 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以按照判决办理分户或者迁移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除此之外,如果协议离婚,协议中关于女性离婚后迁出户口的条款,可以申请法院裁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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