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网赌证据的收集如下: 1、上下线之间言词证据; 2、电脑硬盘的数据; 3、通话记录及短信记录; 4、银行转账明细。 对于能够证明赌博犯罪案件真实情况的网站页面、上网记录、电子邮件、电子合同、电子交易记录、电子账册等电子数据,应当作为刑事证据予以提取、复制、固定。必要时,可对提取、复制、固定有关电子数据的过程拍照或者录像。 网上赌钱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