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包括成立工作组;资料收集;危险源与风险分析;应急能力评估;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其中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